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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、2013级学生首考合格课程申请重修的通知

(作者: ? 发布日期:2015-03-02 浏览数: )
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昌大校发[2013]37号),“学生对首次修读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,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,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。申请批准后,原课程成绩注销,不能恢复。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,申请重修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,不得超过10学分”。

现把2014-2015-2学期首考合格课程申请重修的工作通知如下:

1、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仅限本学期已开出课程,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门。

2.申请合格课程重修的学生须在南昌大学教务处主页“文件下载”下载《南昌大学学生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申请表》,选定拟跟班课程,申请表填妥后,313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,逾期不再办理。

3、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跟开课班级上课,修读学生加入开课学生名单,跟班考试(若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,则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)

4、合格重修缴费的时间、地点,与正常选课相同。凡已选课但未缴费的学生,选课无效。

特别提示:根据《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》,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/3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/3的学生,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,考核成绩标识为“取消考核资格”,该课程取消补考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。请学生在选择跟班修读课程时务必慎重。

 

 

 

教 务 处

2015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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